調解故事|民辦學校停辦引發(fā)糾紛 調解員出馬 校方與教職工達成共識
2024-04-28 11:40
來源: 深圳新聞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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調解故事|民辦學校停辦引發(fā)糾紛 調解員出馬 校方與教職工達成共識

深圳新聞網2024年4月28日訊(記者 翁任瑩 通訊員 張靜 鄭楚娜 劉丹 麥稀晴)臨近期末考試,深圳市某民辦學校因征地拆遷決定終止辦學,并向全校教職工發(fā)出《停止辦學通知》,且不再續(xù)簽聘用合同。對此,132名校內教職工與校方因經濟補償金產生糾紛,選擇通過停止教學的方式要求校方解決訴求。因群體矛盾久拖不決,可能導致問題復雜化,龍華區(qū)觀湖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在了解情況后,聯(lián)合街道相關職能部門主動出擊,一同開展調解工作。

“學校突然停辦,讓我們這些快退休的老職工怎么辦???”“我才剛剛辦了退休,學校就要停辦了,我在這里工作幾十年,也該給我發(fā)放補償金。”“我還在休產假,產假工資怎么辦,不能不理吧?”一群教師在辦公室激烈討論。

校方對此回應道:“學校一定會給出合情合理合法的解決辦法!”

面對132名校內教職工與校方的意見分歧,為避免事情惡化,龍華區(qū)觀湖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快速受理此案件,并聯(lián)合相關部門調處矛盾糾紛。由于涉案人數多,時間節(jié)點較為敏感,教職工們情緒比較激動,意見分歧比較大。調解員第一時間協(xié)調勞動部門介入,仔細分析其中利害關系并耐心勸說。根據不同訴求選取有發(fā)言權的教職工代表,并對個別不愿意授權的員工進行反復勸說。

調解中,調解員利用“背靠背”的調解技巧,分別與教職工和校方進行談判。

在與教職工的溝通中,調解員首先進行法律宣講,提高他們的法律意識,有效避免矛盾激化,并告知法院已查封校方公司財產,待走完法律程序才能參與財產分配。其次,調解員設身處地為教師們疏導勸解。結合臨近期末考試的特殊時間節(jié)點,以“行為世范”“以身作則”的職業(yè)精神勸導教職工恢復教學,避免對學生學業(yè)造成不良影響。最后,調解員與各方代表逐一溝通爭議點,對雙方涉及的勞動工資、補償金等數據進行清點核對,爭取最快速度進入法律程序,為當事人爭取利益最大化。

“這位退休返聘教職工將自己的青春、熱血都奉獻給了學校,難道學校要這么不近人情嗎?”該案中涉及的退休返聘教職工在校任教多年,現因學校終止辦學,卻無法獲得經濟補償。調解員要求學校嚴格按照有關勞動法律法規(guī)執(zhí)行,并勸導學校要酌情處理。

最終,在各方的努力下,校方與教職工達成共識,這場群體性糾紛得以圓滿解決。

(圖片來源:深圳市司法局)

[編輯:張玲 牛祉策] [責任編輯:單銘捷]